怒江下游航道建设项目规划专题研究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招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怒江下游航道建设项目规划专题研究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招标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通航里程313.3km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公路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01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6日00时00分截止,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技术支持及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 经办人: | 杨显军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祁鸣霞 |
办公电话: | 0871-******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怒江下游航道建设项目规划专题研究及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4-06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3 09:00 |
开标地点: | 施甸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349.4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怒江下游航道建设项目项目拟建航道157km,配套建设码头、停靠点、维护基地等设施,主要内容为航道工程、航标工程、维护基地工程、锚地工程、码头工程、停靠点工程等。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临沧市(镇康县、永德县)、保山市(龙陵县、施甸县)境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必须包含[水运]、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必须包含[项目咨询],并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含5年)水运工程咨询服务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水运工程的规划研究服务或水运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开展)1个水运工程的规划研究服务或水运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其他: | 1.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1)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工程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投标人需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等文件要求,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出具的信用报告。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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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