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靖江市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已经由靖江市数据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靖数备〔2025〕59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泰州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靖江市富阳路2号金融商务区A1栋102、202、302室
2.2 工程规模:靖江市支行建筑面积******消防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系统工程等
2.3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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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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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001 |
靖江市支行业务技术用房装修改造工程(装修工程)项目施工 |
靖江市支行建筑面积******消防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系统工程等 |
452.05 |
2.5 付款方式:(1)合同订立生效后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后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完成隐蔽工程验收付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后的30%。(3)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组织的四方验收、公安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验收(若有)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甲供材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后的70%。(4)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含竣工图、结算书等)后付至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甲供材及安全文明施工费后的80%。(5)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待二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其他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 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其他:
①? 自 2023年 10 月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 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4年 10 月 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 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2025年 7月 28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年/月/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 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⑤□ 自/年/月/ ******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 形的。
(7)?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5 年 7 月-2025 年9 月,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 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 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 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 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08 时 30分至 2025 年 11 月 3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电子交易平台 ”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7.0;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上发布。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金山路6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杨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电子邮箱:******22@qq.com
联 系 人:王宇、田利平、皇甫东
电 话:******
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9.1“交易平台 ”的注册、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 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 ”或“交易平台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 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 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 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 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 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之前完成上传。
9.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