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慢行系统完善工程(安全过街设施)-人行立体过街项目二期已由******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渝高新改投〔2023〕2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街道、白市驿镇、巴福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慢行系统完善工程(安全过街设施)******小学人行连廊主梁全长约82.1米,川外科中人行天桥主梁全长约76.4米。项目同时完善管网、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它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王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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