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管理局召陵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301 | ******管理局召陵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A包(二次) | 160000 | 160000 |
2 | Z******302 | ******管理局召陵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B包(二次) | 128000 | 128000 |
3 | Z******303 | ******管理局召陵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C包(二次) | 136000 | 136000 |
4 | Z******304 | ******管理局召陵分局2025年度食品安全抽检项目D包(二次) | 136000 | 136000 |
A包:预包装食品安全抽检共200批次,金额为160000元;
B包:餐饮食品安全抽检共200批次,金额为128000元;
C包: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共200批次,金额为136000元;
D包: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共200批次,金额为136000元;
5.2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行业标准。
5.3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抽检任务全部完成后,若需复检供应商应给予配合完成复检工作;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电子缴费凭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响应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可选择多标段投标,仅可中标一个标段。如遇到多个包段同时参与投标或同时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包段先后顺序,先投有效/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