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大茂(山柚园)保障性住房(限售商品房)项目一期——充电桩设施配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大茂(山柚园)保障性住房(限售商品房)项目一期——充电桩设施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 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万行审建字第(2020)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万宁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万宁市大茂(山柚园)保障性住房(限售商品房)项目一期——充电桩设施
配电工程,主要有敷设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300+1*150/203米、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240+1*120/720米、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185+1*95/4730米、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150+1*70/760米、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120+1*70/850米、铝合金电力电缆NH-YJLHV22-4*95+1*50/372米;安装配电箱29台、电表箱86台,安装1250kVA干式变压器2台,安装高压柜4面,直流屏2面,低压柜12面。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电力工程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99 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在中******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出现失信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加盖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07月03日 20:00 时至 2025 年07月11日 20: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从******居A栋702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7月24日 10:00 时,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3。(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宁市纵一北路阳光小区一期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居A栋702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