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依法注销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最近我局在核查中发现部分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依法终止,经现场检查确认,相关单位均已终止辐射活动但未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之规定,我局拟依法对上述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辐射安全许可证予以注销。若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若公示期届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名单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

关于拟依法注销部分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最近我局在核查中发现部分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依法终止,经现场检查确认,相关单位均已终止辐射活动但未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之规定,我局拟依法对上述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辐射安全许可证予以注销。若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若公示期届满未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手续。
特此公示。
附件:拟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名单
澄迈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