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铝灰渣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铝灰渣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永安村 4 号江滨现有生产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在现有江滨厂区内进行铝灰渣处理系统技术改造。公司现有炒渣机与铝灰渣炒渣工艺,本次技改新增 1 套加热炉。技改后,厂区收集的铝灰渣先经加热炉升温,再快速转至炒渣机处理。借助高温,铝灰渣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实现铝回收提纯,最终可回收271.625t/a铝锭,实现危废减量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技改项目营运期无需生产用水,无生产废水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加热废气、炒渣废气。加热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炒渣废气采取管道收集,同并入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5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相应标准。运营期间,车间密闭生产,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厂区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级设备;采用设备减振、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侧达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主要固废为二次铝灰、除尘灰、废除尘布袋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不新增一般工业固废。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严格落实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和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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