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护项目
全过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QT1101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护项目已由******改革局(五发改字【2024】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保护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水源地
2.3建设规模: 建设保护区标志、隔离保护设施、监测系统、溢流设施四个方面。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界标59个,道路警示牌12个,宣传牌8个;新建泉眼保护隔离罩17座,保护井间联络管575m,防护检查井2座,保护集水井10座,防护隔离护栏650m;新增液位计27台,电磁流量计2台,水质监测系统1套,安防监控系统1套,水源地智慧水务系统接口1套;新建溢流管道1880m,防护检查井47座,泉眼防护井1座,流量监测井2座,八字出水口1座。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阶段咨询管理服务结束。(具体以签订协议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1.项目管理2.工程勘察3.工程测量4.工程设计5.工程监理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7.林地草地调查
2.6.1项目管理:申办与项目有关的各项审批和许可手续、项目顾问咨询服务、施工组织规划、技术管理、设计优化、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综合协调、验收管理、竣工验收、验收移交、维修保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项目备案、配合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其他管理等。其中包含完成本项目范围内表土剥离、土地复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含方案编制、施工监测、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水源地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的文件编制及相关服务工作。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所包含相关工作内容,包含岩土勘察、水源地调查(包含区域地下水调查、物探勘查、水质分析、并出具调查报告)。勘察定界:水文地质调查、圈定水源地的评价范围、新建水文地质勘探井,确定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及含水层的岩性 ;探牙结合井的抽水试验、确定水文地质参数、降深及出水量的测定及压矿评估;地质灾害评价及地震安全性评价;
2.6.3工程测量: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等所包含相关工作内容,包括1、管线探测2、GPS控制点 3、平面测量4、闭合导线测量。(明确水源地的边界范围,进行地形测量等)。
2.6.4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根据勘察结果,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公路穿越与并行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2.6.5工程监理:包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造价控制、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7林地草地调查:完成本项目林地草地调查所包含相关工作,并出具(1、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2、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设计编制 3、使用林地林木评估报告编制;4、恢复林地生产条件和植被实施方案编制5、临时占用草地植被恢复方案)等相关咨询服务。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项目管理 |
123.79 |
2 |
工程勘察 |
82.83 |
3 |
工程测量 |
7.58 |
4 |
工程设计 |
69.56 |
5 |
工程监理 |
27.31 |
6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17.21 |
7 |
林地草地调查 |
17.92 |
最高限价 |
346.2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备案登记项需包括表土剥离、土地复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监测、出具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水源地事故环境应急预案文件编制等相关服务工作);(******/)。
3.1.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测量: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5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6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7林地草地调查: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得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任一单位承担。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4联合体内专业相同的联合体成员,以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资质确定为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3.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注:本项目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以下任一相关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专业负责人相互不可兼任;
3.3.1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3.2 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执业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 工程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4 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5 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3.6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3.7 林地草地调查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所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企业内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同时承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信誉要求:(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1)提供投标企业(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后,近三年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所有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明。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
注: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上述信誉要求进行查询,如存在以上信誉问题或提供截图等信息存在与事实不符,将视为本项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时00分。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服务中心
联系人:牟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