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3-52幅地块和2024-20幅地块开发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仪征市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9437.07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4490万元;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总建筑面积约78951.59平方米,项目建安估算费暂按33905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不含已另行委托的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的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施工过程专业类别分别预算审核、施工过程材料询价、签证变更审核、进度款审核、跟踪审计、结算初审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宜等内容。
2.4 服务期: 同建设期+结算期,一标段(2023-52幅地块):暂定至2028年9月 ;
二标段(2024-20幅地块):暂定至2027年12月;
2.5咨询服务费:168.19万元(其中一标段84.72万元,二标段83.47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二标段;按照评标顺序,前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环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对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
一、二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跟踪审计服务,业绩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项目人员要求:
3.6.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6.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每个标段要求配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1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3.6.3 项目服务期内,每个标段拟派项目组成员中要求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考勤及处罚。
3.7 其它要求:
3.7.2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2025年7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7.3投标人参加以上项目标底编制的不得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5年7 月 21日至2025年 7 月 25 日 。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投标工具使用等相关费用155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现场地址及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7 月 31 日14时 30分(北京时间)
6.2******有限公司开标室(仪征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9号,仪征市高新技术创业园内A6号楼三楼)。
6.3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仪征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建安路88-1号 地址: 仪征市闽泰大道9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肖志远 联 系 人:王璐
电 话: ******1812 电 话: ******
2025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