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6-06一、项目编号:BB2025GZCGJ0431
二、项目名称:******医院医疗、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朝阳路197号(1-14层)
3.成交金额:379000元/年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79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医院医疗、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在服务期内协助院方办理保险投保手续,处理索赔事宜,提供保险培训及保险期间内的保险咨询等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若乙方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素红(组长)、陈贵、陈先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贰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医院
地 址:固镇县立新北路与朝阳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青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胜利西路1号中良大厦11层
联系人:许瑾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青(采购人)、许瑾(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